受 汕尾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 的委托,拟对 汕尾市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大厅基础建设及配套改造修缮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70102J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大厅基础建设及配套改造修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5392.3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勘察,并在投标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7、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采购人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结果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8、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详见谈判文件。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3日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