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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17年度洪泽区东双沟镇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国有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东双沟镇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处委托办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17年度洪泽区东双沟镇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2)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
(3)建设内容、规模: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投资额约120万元;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5)拟选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备案手续应到相关部门备案)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投标人需具备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且投标保证金出自此账户。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招标文件方式: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于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6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