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实训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江苏省海州区圣湖路28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园内
2.工程规模: 32.75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61505290101-BD-001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实训楼工程施工 师专综合实训楼土建、安装施工 22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实训楼工程施工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经连发改社[2007]18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现已落实。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实训楼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性质:新建工程,框架结构;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总建筑面积10671m2;总投资约2600万元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实训楼土建、水电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内
(6)计划开工日期为?工期:220日历天(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6日,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的规定,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的证明包括: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本项目遵照苏建招函[2015]1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和犯罪档案记录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惩戒种类作为判断依据;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b.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c.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需提供社保人员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d. 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四)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需提供社保人员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8、投标保证金收据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以进账时间为准,进账相关证明票据、收据等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9、企业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项目经理无在建的书面承诺;
10、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单位务必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
网上获取时间: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