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市北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三明市政府以 〔2016〕64号专题会议纪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三明市梅列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1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市北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程施工招标;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2147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6.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并持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月 24日9时 00分至 2017年 2月 6日24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