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警怀化市支队的委托,对后勤库室、卫生队、总队预置点等建设物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WJ-2017-1845-A001、采购代理机构编号:JYZB-CSW2017010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武警怀化市支队后勤库室、卫生队、总队预置点等建设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WJ-2017-1845-A001
委托代理编号:JYZB-CSW20170100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
4.1本项目包含两个包,投标人可选投一个或几个包,但不得针对包里的品目单独投标。
项目总预算: 333.2544万元
包号 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元)
第1包 武警怀化支队后勤办公物资采购 45.7953万 9000
第2包 武警怀化预置点后勤战备物资储备及卫生队卫生物资 287.4591万 550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备注:招标文件所要求原件资料须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原件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7.1现场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7: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