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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黄岗山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4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浦江县黄岗山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PJ SW 2017- 0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浦江县黄岗山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已由浦

 招标公告

浦江县黄岗山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PJ SW 2017- 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黄岗山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6〕 16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本次招标浦江县黄岗山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堤坝、堰坝、景观桥、湿地绿化、园路及景观工程 等 。
2.2建设地点:位于 浦江县黄岗山 。
2.3施工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942 万元。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3.1.1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6年 10月、11月、12月 连续3个月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2.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3.3.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数量。
3.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 4 年 2 月 17 日起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止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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