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庆水岸项目合作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已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晋煤集投资函[2016]25号”文备案,受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庆水岸项目合作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庆水岸项目合作房地产开发公司
2、招标编号:XHTC-FW-2017-0030
3、项目地点:河南省沁阳市太行大道东侧、文化路北侧、沁园路西侧、团结路南侧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简况:本项目占地面积199.91亩(133274平方米),共由三块宗地组成,其中1-(4)-11-1号宗地占地面积为65.76亩(4384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体育用地、居住用地;1-(4)-11-2号宗地占地面积为65.34亩(43566.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1-(4)-11-3号宗地占地面积为68.81亩(45873.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因招标人企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一家信誉优良、实力雄厚、业绩突出、具有较强融资和操盘能力的房地产企业,共同参与天庆水岸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二、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庆水岸项目合作房地产开发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
3、开发期限:从取得一期施工许可证之日算起,期限为5年。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同类及以上规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业绩(近五年指2012年01月01日至今);
1.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投标人单位有社保,近十年内(2007年01月01日至今)担任过房地产整体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出具的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
3、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1、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下列资料参与报名:(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投标人近五年内同类及以上规模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一份,近五年指2012年01月01日至今);(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及近十年内担任过房地产整体开发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至少一份,近十年指2007年01月01日至今);(6)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后)。
注: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时间:2017年01月24日至2017年02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