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东部新城A2-22#地块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东发改投[2016]9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晏路以西、宁东路以北、东部新城中央公园以东、规划路以南。
项目规模:装修面积约为47000平方米,塔楼20至47层室内装修(不含33层、33夹层、45层、45夹层)。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塔楼20至47层(不含33层、33夹层、45层、45夹层)
项目总投资:865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标段Ⅰ:2780.5837万元;标段Ⅱ:3079.2097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
招标范围:Ⅰ标:宁波东部新城A2-22#地块塔楼20至32层室内装修等施工;;Ⅱ标:宁波东部新城A2-22#地块塔楼34至47层室内装修等施工(不含45层、45夹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标段划分:数量:2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2 个; 申请人可以同时对2个标段提出申请,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标段Ⅰ:150日历天;标段Ⅱ: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壹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拟投入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信息”栏内鄞州区登记情况显示“正常”,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4)申请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查询中具有信用等级的,必须具备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当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查询为准)。
(5)申请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6年2月6日17:00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附件2《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申请,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资格预审入围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近5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入围资格。
(7)需提供申请人在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8)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联合体投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资格预审文件 )。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且资格预审申请评审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