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物流中心(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或“招标人”)的委托,对国华各发电公司统建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华各发电公司统建信息系统运维
2.2 招标编号:CSIEZB170100325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招标范围:
2.4.1本次项目根据国华信息化建设要求,对国华电力所属各发电公司建设运行的核心应用系统进行运维服务,信息系统范围包括:OA、统计、BFS++ 、PI、门户、域、ERP-HRMIS、ERP-FMIS、ERP-SCM、合同管理、费用中心、银企互联、资金管理、影像系统等14个信息系统。各年度具体运维的信息系统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
2.4.2需求方即国华各发电公司,包括:国华太电、宁电、舜电、准电、锦能、惠电、台电、宝电、宁东、陈家港、徐电、绥电、沧电、定电、盘电、三河、热电、舟山、印尼、北海、孟津、寿光、高资、九江、柳州、高安屯、永州、研究院、天健美朗、爪哇电厂、清远等公司,各需求方公司全称及项目地址见技术规范书。
2.4.3项目服务期:三年。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 注册资金须在3000万及以上;
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5个电力行业运维服务案例,其中至少要包括Oracle-ERP、EAM、生产实时系统、生产门户系统、公文流转系统的运维业绩,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证明资料;
4) 投标人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软件企业认证、国家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6) 近3年财务(2014年至今)无亏损记录、无安全事故、无行政处罚、无诉讼案件;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 25日至2017年 2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