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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采购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4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东辽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2017BM004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2017BM004】号文件批准进行,招标人为东辽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辽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采购预算:610万元
3、项目编号:JLST-2017-LYZC001
4、测绘范围: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测绘、建立地籍调查数据库工作。确权登记发证面积约50平方公里。
5、服务内容: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
逐宗实地调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类、权属、界址和面积,同步开展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调查,掌握每宗土地及地上房屋、附属设施的权属状况和利用状况,完成确权登记的相关技术工作。
2)数据库建设
根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调查成果,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
6、测绘完成时间:2017年6月20日交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全部成果文件。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招标人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中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专业,且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测绘业绩,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测绘能力;
3、要求派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数量、专业与工作内容配套。其中: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外省测绘资质单位参与招投标的,应按照《吉林省测绘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5、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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