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DZBSG-2017-124
1.招标条件
新华路过街天桥工程,根据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 [2016]157号文件立项批准,由五原县规划局实施,本项目施工采取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华路过街天桥的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批准文号:五财购准【2017008】
招标编号: CDZBSG-2017-124
2.2工程计划总投资:约80万元。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共60日历天内完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2.6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具有相应规模施工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资质的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人员配备执行巴住建委工发(2015)214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