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欧阳海灌区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已由 湖南省水利厅 以 湘水函【2017】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201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配套追补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欧阳海灌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欧阳海灌区201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配套追补资金实施项目施工 。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2.3 建设规模:欧阳海灌区位于湖南省湘江的主要支流舂陵水和耒水的中、下游沿河两岸,以欧阳海水库为水源,灌区包括耒阳、衡南、常宁、衡阳市珠晖区等县市区,灌溉面积72.74万亩,目前实际灌溉面积为61.37万亩。枢纽工程属于Ⅱ等工程,右总干及其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为3级,其余干渠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支渠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本次工程投资约26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干渠防渗衬砌工程(东支干27+410~28+410、东支干28+410~29+029)。
(2)标段划分:湖南省欧阳海灌区201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配套追补资金实施项目施工共1个标段。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近 5 年内(指 2012 年 1 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1个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施工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