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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人民法院法警训练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4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本招标江永县人民法院法警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政发改字[2016]59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以江永发改许准字

 本招标江永县人民法院法警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政发改字[2016]59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17]1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江永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永县人民法院法警训练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江永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现址;
2.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19.39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的预算为准。
2.4计划工期: 120 天(日历日);
2.5招标范围:新建法警训练中心一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范围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保修承诺: 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8本工程按一个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按“湘建建[2015]5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须能在省人社厅或省建设厅网站上进行查询,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如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6年6月以后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6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7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持省外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查询网址;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因本项目施工环境复杂,为了保障潜在投标人的利益和本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要求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相关公司证明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于2017年1月  24  日至2月  4  日(节假日休息)的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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