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ALS160413-03SG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永阳镇卫生院改扩建卫生院门诊楼及住院楼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6]20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原溧水区中医院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292.00万元
8、招标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桩基、土建、水电安装、通风、消防、道路、排水、景观绿化、修缮、加固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473.62 m2;根数:8 根;桩形:人工挖孔桩 ;桩长:9 m;建筑面积:10871.49 m2;建筑物层数:6 层;其中地上层数:6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23.70 m;其中地下室面积:1473.62 m2;造价:23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0524.71 m2;幢数:2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空调制冷量:0 冷吨;长度:167 m;宽度:5 m;造价:29 万元;园林绿化面积:2384 m2;造价:74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无。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1月24日16时33分到 2017年2月8日16时33分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