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太原市同舟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太原市同舟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地质详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太原市同舟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WKZB1710SXS800028
3、建设地点:太原市同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新沟村。
4、建设规模:在太原市同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内新建一座以“厌氧+MBR(硝化反硝化+内置式膜)+DTRO反渗透”为处理工艺,规模为300m³/d的渗滤液处理站,以期满足工程正常生产所产生的渗滤液处理,确保全厂的安全生产。并且在现有主厂房北侧,新建一座垃圾池,作为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的渗滤液收集系统,同时,对现状垃圾池进行渗滤液收集系统改造。
5、招标内容:太原市同舟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地质详勘。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五年以内未发生因勘察报告编制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提出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人员资质证书、单位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公告发布媒体:
时间:2017年1月22日—2017年1月26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