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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城北河县城至寨子河段护岸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5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宁县城北河县城至寨子河段护岸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宁县城北河县城至寨子河段护岸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宁县城北河县城至寨子河段护岸工程

宁县城北河县城至寨子河段护岸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宁县城北河县城至寨子河段护岸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宁县城北河县城至寨子河段护岸工程勘察设计由甘水建管发[2016]285号文批准建设,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宁县水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县城北河县城至寨子河段护岸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治理18.7km。
2.2 招标范围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不少于2项类似工程设计的设计任务,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有负责过同类工程的设计工作的经历。
3.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并年检合格。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项目投标企业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2月28日9时30分

联系人:郝 亮(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email protected]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funct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ct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cf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cf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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