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二公资交字【2017】-水利-公开-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连浩特市水源地扩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已由二发改发【2016】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二连浩特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新建水源井10座,供水能力为0.96万m3/d,配套建设输水管线15.8km,管线材质为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200mm—DN500mm。
2.2 建设地点:二连浩特市;
2.3 资金来源:上级投资;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共计154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
4.1、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报名,各投标单位需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准备纸质报名资料到呼和浩特市绿地大厦2402报名,二者缺一不可。
4.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4.2.1、施工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五大员证(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且建造师及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投标企业报名表(详见附表);
4.2.2、监理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及监理员证书、拟派监理机构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投标监理企业情况报名表(详见附表)。
注:自治区外投标企业需按照“内建工【2016】138号、锡建建【2016】117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4.3、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加盖公章以备审查;
4.5、已入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具有CA证书的企业可直接在网上报名,还没有办理的企业须先进行入库及CA证书的办理方可报名。
5.5、报名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