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森林古道修复工程(仙华古道I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PJ JS 201 7 - 012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森林古道修复工程(仙华古道I标段) 已由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6〕 117 号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浦江县人民政府仙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 浦江县森林古道修复工程(仙华古道I标段) , 塘下村至仙华山村 ,仙华山村至石宕村 ,总长约 4.3公里, 含 古道 的路系统修复、沿线森林抚育、入 口及重要节点提升、沿线标志、标识牌、拆除搭建、恢复格局、恢复立面、木构架维修、屋面翻修、墙体加固并提高性能、地面翻修、重新粉刷油饰等。
2.2建设地点: 塘下村至仙华山村,仙华山村至石宕村。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247 万元 。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
3.1投标人:
3.1.1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具有 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本企业人员 (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6年 10月、11月、12月 连续3个月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
3.2.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 4 年 2 月 13 日起至201 7 年 2 月 13 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查询) 。
3.3. 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
3.3. 3 投标人均须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3.3. 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7 年 1 月 24 日 9 时至201 7 年 2 月 12 日 11 时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