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九龙河徐家段护岸工程施工招标
宁县九龙河徐家段护岸工程施工招标
宁县九龙河徐家段护岸工程由甘水建管发[2013]6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县九龙河徐家段九龙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县九龙河徐家段护岸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县九龙河春荣镇徐家段
2.3建设内容:新建堤防7.149km、护岸0.315km、护脚3.125km。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0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7年3月15日,竣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
2.5招标范围:宁县九龙河徐家段护岸工程施工。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四个施工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Ⅰ标段 招标编号:宁水(2017)NXJLHXJDHAGC-SG-Ⅰ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右岸(0+000-0+713、0+919-1+000、1+010-1+625)1409m,左岸(0+214-0+602、0+860-1+005)533m;护岸左岸(0+602-0+655)53m;坡式护脚右岸(0+713-0+919)206m,左岸(0+000-0+214、1+005-1+135、1+220-1+354)478m。
施工Ⅱ标段 招标编号:宁水(2017)NXJLHXJDHAGC-SG-Ⅱ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右岸(1+625-1+992、2+700-3+203)870m,左岸(1+354-1+920、2+059-2+439、2+745-3+180)1381m;坡式护脚右岸(2+450-2+700)250m。
施工Ⅲ标段 招标编号:宁水(2017)NXJLHXJDHAGC-SG-Ⅲ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右岸(3+203-3+423、3+692-3+792、3+860-4+617)1077m,左岸(3+717-3+849、4+140-4+630、4+950-5+055)727m;仰斜式护脚右岸(3+423-3+692)269m,左岸(3+452-3+717)265m,坡式护脚右岸(5+300-5+612)312m。
施工Ⅳ标段 招标编号:宁水(2017)NXJLHXJDHAGC-SG-Ⅳ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左岸(5+635-5+835、6+210-6+367、6+742-7+127、7+455-7+865)1152m;护岸左岸(5+055-5+217、6+160-6+210、7+865-7+915)262m;坡式护脚右岸(5+839-5+958、6+035-6+367、6+800-6+943、7+215-7+385、7+660-7+866)970m,左岸(6+367-6+742)375m。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五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担一个标段的建设任务)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本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持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开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7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9日17时。
联系人:郝 亮(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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