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观音岩水电站工程己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1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省投资集团公司按70%、16%、14%比例出资 ,招标人为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观音岩水电站运行期供水系统建安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
2、项目概况
观音岩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左岸)与四川省攀枝花市(右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为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八个梯级电站中的最末一个梯级。上游与鲁地拉水电站相衔接,电站距云南省会昆明市直线距离约220km,距四川省攀枝花市直线距离约27km,距云南省丽江市直线距离约140km。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下游攀枝花市城市防洪任务。电站装机5台,单机容量600MW,总装机容量3000MW。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20.68×108kW·h。机组在电网中担任基荷、调峰、调频、事故备用任务。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方式设计。电站采用坝后式厂房,主厂房上下游侧分别设有上、下游副厂房。厂房包括主安装间、机组段和副厂房,总长261.9m。其中:安装间长69.5m、机组段长174.4m、副厂房长18.0m,主厂房设2台750t/160t桥式起重机。
3、招标范围
3.1 建设规模: 供水系统供水规模145m3/h,泵站规模为小(1)型.
3.2 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程的土建、金属结构制安、设备安装等工作:
(1)系统建设
1)场地开挖、平整、支护、排水、系统内道路等工程施工。
2)工程运输、检验及验收。
3)供水系统取水构筑物、水厂、泵站、水池及房屋等设施建设。
4)设备、管道、阀门及仪表等安装。
5)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6)供配电及电气控制系统安装。
7)系统调试及试运行。
(2)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管理。
(3)供水系统移交、清场撤离。
(4)招标文件和图纸包含的其他工程项目。
3.3 计划日期:预计2016年12月01日至2017年07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243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其法人地位。
4.2投标人应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在最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工程(供水规模超过1000t/h),并获得用户的好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实施。投标人应提交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法定审计机构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审计报告。
4.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且具备五年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
4.6本合同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02月20日上午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