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受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的井下设备第二批安装调试工程(详细范围如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6号煤层575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4.3~7.7km,面积51.1490km2。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740.12Mt,矿井生产能力10.0Mt/a,服务年限为52.9a,考虑到井田西北部边界外区域暂无归属,此区域周边仅濒临龙王沟一座矿井,与其他矿井无矿权争议问题,后期划入本矿区范围可能性较大,初步估计此区域服务年限不小于18年,因此,加上此区域服务年限,本矿井总服务年限不小于70年。
2 招标范围
2.1承包范围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井下设备第二批安装调试工程包括:第一部分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第二部分井下电缆敷设;第三部分井下管网安装(除主井、风井)。
2.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龙王沟煤矿。
2.3工程质量标准:设计与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工程合格率100% 。
2.4主要工程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承包方式:
承包形式为专业总承包,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
4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4.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4.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中标人最迟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拟投入负责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壹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4)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2项及以上、井工矿井类似工程的安装调试的施工业绩,并出具明细(以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