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东煤炭集团2017年1月第1批国产物资寄售公开招标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0342。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序号 物资分类 SAP码 SAP描述 单位 预计年消耗 增列单位
1 自带能源便携式电灯 待申请250102 多参数报警信息矿灯\KLWX10LM(A)含定位卡 环境参数CH4/O2/CO测定 全网通3G/4G通话 个 420 信息管理中心
2 自带能源便携式电灯 待申请250103 本安型信息矿灯\KLX4LM(A) 含定位卡 额定工作≥15小时 额定电压≥3.7V 个 2450 信息管理中心
1)寄售期限:自签订寄售协议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不含17%增值税)。
3)招标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交货期:接到通知后40天内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销售、安装及服务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4)投标人需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5)投标人需具备气体类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经验并且气体类仪器仪表已取得MA证书,提供业绩合同和气体类仪器仪表的MA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请在2017年1月24日上午8:30日至2017年2月8日下午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