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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河流域截污管网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6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井口河流域截污管网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01-2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井口河流域截污管网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

 

 
井口河流域截污管网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口河流域截污管网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15】5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工程包含两段污水管网的新建,一是丁家山支沟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管网长度373.89米,该段污水主要为沿线居民和企业职工排放的生活污水;二是詹家溪黄岭堡支流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管网长度约1192.94米,该段污水主要为沿线居民和企业职工排放的生活污水。排水支管UPVC管DN160,长度为1260米。最高限价为1746329.46元。
2.2 建设规模:建设总长度约为2826.83米。
2.3建设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2011年以来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污水管网工程业绩)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少于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特别强调:从2015年3月1日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精神执行。自《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至2016年6月30日为过渡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月2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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