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2016年“天网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监理)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黎发改复【2016】276号、黎发改复【2016】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平县县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规模:视频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应用平台、视频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已建资源整合、网络系统建设、网监业务建设、技侦业务建设、无线应用图传、无人机系统、可视化扁平指挥系统、交通治安一体化指挥平台、图像侦控作战平台、社会资源整合系统等,安装涉及25个乡镇,1079个点的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
2.2建设地点:黎平县县城及各乡镇。
2.3质量标准: 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4监理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约180日历天)。
2.5总投资为:8464万元(其中监理费约105.00万元)。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丙级或以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5日9:00至2017年2月10日23:30(不少于五个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