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委托,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灭火器等消防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代理采购业务。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有关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计划编号:2016NCZ003015W
文件编号:XMZB1701H04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序号标段号采购内容备注1一标段消防维保服务维保面积:225120㎡2二标段灭火器等消防物资灭火器1168具,消防水带487条
注: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近期依法纳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一标段还需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或临时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与此项目有关的其它资质。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公告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②以上资质证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或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携带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2月6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8:00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