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利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平利县妇幼保健院镇村两级母婴访视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妇幼保健院镇村两级母婴访视包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KXSPL2017022
五、采购内容:母婴访视包镇级12套,村级101套(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项目用途:拟在全县各镇及出生人口相对较多的村配备;
采购预算:41.00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商: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按相关规定);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
2、若供应商为产品代理经销商: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按相关规定);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
(5)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红章)。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彩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上(1)~(2)资质原件及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1月26日(8:00―12:00,14:00―18: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