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天然气指挥控制中心项目 ( 第二次 ) 已由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善发改 [2016]236 号 文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 嘉善县城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罗星街道站前路 159 号内,总投资为 600 万元,本次招标 单项合同估算价约 580 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建设桌面版燃气管网数据管理系统、燃气信息综合展示平台、燃气管网巡检养护系统、燃气管网抢维修管理系统、燃气工程管理系统、信息化机房建设、指挥中心大屏建设,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等。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① + ② + ③条件:
①、具有国家测绘与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含)以上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电子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③、施工企业须具备: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 号)(以下简称“《标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其中一级建造师可不在注册有效期内),另外具备 B 类人员证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 2 、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 上午 09 : 3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