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定县 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工程Ⅲ标段城关镇后寨片区 已由 普定县水务局 以 普水复【 2017】 1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 普定县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县建设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城关镇后寨片区;
2.2项目概况:改造拦水堰 1座,新建拦水堰 1座,改造提水泵站 1座,高位水池 1口,灌溉水池 1口,渠道 2.906km,灌溉管道 26.408km,排涝渠 1.047km,压力钢管 0.275km。
2.3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其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黔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是在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交易监督网发布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中登记的企业,并提交有效的档案记录公告页并盖单位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 01月 25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2017年 02月 06日下午 17时 00 分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