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7年2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询价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2)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响应同一个询价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均将被拒绝。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时间和方式:有意响应合格的供应商可在本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