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切丝机专用零配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1700D42N0152)
二、项目性质/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标的
1、项目概况: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需不定期购进滤嘴切丝机日常维修用零配件。因招标前无法确定需要的数量,请各投标人按数量“1”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总报价仅为方便评审比较。零配件的预算总采购额约526.5万元人民币(含税、三年),每年采购预算含税175.5万元。拟通过本次招标确定合格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每年签一次购销合同,招标人在每年度到期前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服务计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若评价合格,招标人保留与中标人续展业务的权利,可续签期为 1年的购销合同,最长连续服务期不超过 3年。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文件和货物清单,完成各采购项目的采购、验收及技术服务,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2、交货时间及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批量免费送货至招标人处,对于招标人的购买需求,中标人需要 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于 4周内(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时间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否则视为违约。
四、投标人资格: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的物的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从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4.2、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没有因此被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4.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将标的主体分包。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2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