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1月25日起至2017年2月3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YLZB2017-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将确定三家供应商为食品质量检测定点服务商,服务资格商可承担2017年至2018年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应急检验、重大活动保障监测等工作;
2、数量:一项;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抽检任务合同以单次抽检任务形式签订(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详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CMAF证书;
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月25日起至2017年2月19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