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州师范大学南喀院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
2、项目编号:THZB2016-483G
3、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07854001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1 ICP-MS等离子电感耦合质谱仪 (1套) 进口设备2 微波消解仪 (1套) 进口设备3 离子色谱仪 (1套) 进口设备4 超纯水机 (1套) 进口设备5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1套) 进口设备6 全自动粗纤维分析工作站 (1套) 进口设备7 近红外分析仪工作站 (1套) 进口设备8 总有机碳/总氮分析仪 (1套) 进口设备9 全功能生物显微摄像系统(带台式机电脑) (1套) 进口设备10 荧光定量PCR仪 (1套) 进口设备11 原子吸收光谱仪 (1套) 进口设备12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1套) 进口设备13 超临界萃取装置 (1套) 国产设备14 真空冷冻干燥机 (1套) 国产设备15 果蔬气调保鲜箱 (1套) 国产设备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6,16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个日历日、进口设备60个日历日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单台件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货到前提前与国资处和用户联系。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进口产品的仪器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有效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要求);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1-25 10:00:00至2017-02-10 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