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 法规 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具备有效的厂家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7.具备 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8.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 企业 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26日 08:30 至 2017年02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