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玉溪红塔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玉溪红塔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玉溪红塔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SBJS(SP)-2016-038
三、招标内容:
3.1一标段:集团本部生产区、办公区、集团行政楼、商务楼、红塔山、钱瓜山、老厂区、红塔文体中心、胜利水库片区、库区(含外租仓库及元江库区)、关索坝后山腰带、打叶复烤一车间等红塔集团本部区域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
3.2二标段:红塔物业所管辖区域包括:开发区D、E、F、C、诸葛小区、一生活区、二生活区、三生活区、山水佳园一期、二期、铭德上居、世纪华庭、百万庄园辖区内的下水道、垃圾坑、楼梯走道,公共区域道路、房前屋后、设备房、食堂等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
四、实施地点:
4.1一标段实施地点:集团本部生产区、办公区、集团行政楼、商务楼、红塔山、钱瓜山、老厂区、红塔文体中心、胜利水库片区、库区(含外租仓库及元江库区)、关索坝后山腰带、打叶复烤一车间等红塔集团本部区域范围内。
4.2二标段实施地点:红塔物业所管辖区域包括:开发区D、E、F、C、诸葛小区、一生活区、二生活区、三生活区、山水佳园一期、二期、铭德上居、世纪华庭、百万庄园辖区内的下水道、垃圾坑、楼梯走道,公共区域道路、房前屋后、设备房、食堂等区域。
五、服务期限:2017年至2018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质量目标:详见技术部分。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8.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8.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行业或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资质证书;
8.4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8.5投标人须具备的相关消杀药品及器械能够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8.6 2014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
8.7其他要求:
8.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九、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10.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1月25日至 2017年02月0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