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委托,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本溪新校园(一期)工程变电所及强电外线工程(第一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本溪新校园(一期)工程变电所及强电外线工程(第一部分);
2、建设单位: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3、建设地点:本溪市高新区石桥子办事处平台子村;
4、投资规模:约4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
5、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2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4月30日;
7、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为变电所一座及本溪新校园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强电外线等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若无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视为资格不符,评审时按废标处理);
3、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7、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本公告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5日-2017年2月4日,每天8:00-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