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2017.J.LNDH.001
1. 招标条件
阜新市铸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拟建的阜新再生资源产业园区10KV电源工程(外线部分)项目,已由阜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本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阜新市铸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根据《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本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工程名称:阜新再生资源产业园区10KV电源工程(外线部分)监理(二次公告)
2.2工程规模:
项目由66KV他本工业变电站出口敷设架空10KV电力线至阜蒙县阜新镇巨力克村。新建高压线亘长9.2千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2.3工程地点:由66KV他本工业变电站出口敷设架空10KV电力线至阜蒙县阜新镇巨力克村
2.4招标内容: 行使施工阶段监理全部职能。
2.5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资金来源:自筹
2.7工期要求: 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27日 工期:27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招标人拒绝联合体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时间: 2017年1月25日—2017年2月5日(不含春节假期),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