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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大吉山镇圩镇防洪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6  浏览次数:7
核心提示:全南县大吉山镇圩镇防洪一期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建设基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全南县水利局 ,

 全南县大吉山镇圩镇防洪一期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建设基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全南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全南县大吉山镇。
2.2招标规模:施工:17578701.43元,监理:439467.54元。
2.3计划工期: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2月27日,共计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监理标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1个施工监理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应具有监理员上岗证书。
5.1 施工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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