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燃煤运输业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燃煤运输业务招标
2.2项目地点: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燃煤运量约为70万吨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统一制定的由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3 企业业绩: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投标人直接签订的电煤运输合同1项及以上,且合同累计电煤运输量5万吨以上。投标方需提供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工作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的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4企业资信: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2月 4 日至2016年 2 月 10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求请见4.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授权书、企业资质证书和业绩合同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邮箱报名(邮件需注明所报名标段、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4.2(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4.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4.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