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炉底渣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炉底渣销售。
(2)招标编号:CSIEZB170100077
(3)招标范围: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的炉底渣的处置进行招标。预计炉底渣可产量约12万吨,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标段均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标段内容
第一包 1、2号机炉底渣及钢灰约7万吨
第二包 3、4号机炉底渣约5万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粉煤灰或炉底渣经营,或建材加工、经营,或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4) 投标人应具有运输能力。有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所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
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经营业绩,且需提供合同文本或销售货物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7) 具有5万吨及以上的贮存场地,并提供证明材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 11日至2017 年 1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