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3607261701240104 招标编号: AYGC【2017】12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安远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 安远县状元府二期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安远县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安发改字【2017】7号
项目总投资 9000.00 万元 本项目投资 9000.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用地176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9620.71平方米,主要建设商业用房、住宅、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一级]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派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
注册建造师 拟派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含造价员)在开标截止前不得同时受聘(外聘、注册挂证)或执业于两个及以上工作单位(含国家公职人员),一旦发现,按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按照有关政策,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工程中标后,必须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项目业主单位(甲方)与中标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乙方)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母公司、子公司共同作为乙方与业主单位(甲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方式,母公司承担施工质量、安全等市场行为责任,工程款支付到子公司一般账户,否则不予办理合同备案,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10、该项目中标人建设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安远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安府办[2015]9号文)执行。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016年7月1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