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安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泰安市中医医院肌电诱发电位仪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ZTA-201701-SH-001
2、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医医院肌电诱发电位仪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肌电诱发电位仪一台
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2月4日起至2017年2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