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汕尾海丰供电局海城供电所等七个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勘察设计,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1)、海丰供电局海城供电所: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投资估算823.47万元;
(2)、海丰供电局附城供电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投资估算338.52万元;
(3)海丰供电局大湖供电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投资估算326.39万元;
(4)海丰供电局鹅埠供电所: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投资估算207.46万元;
(5)海丰供电局小漠供电所: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投资估算197.96万元;
(6)海丰供电局海城供电所莲花营业点:建筑面积不大于22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投资估算77.83万元;
(7)陆河供电局南万供电所: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投资估算282.3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设总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