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鹤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17014BG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27672.91。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127672.91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验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原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资质;
4.投标人应当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原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资质。(2)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报名。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2)供应商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2017年2月4日08时30分起至2017年2月9日17时3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