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机维修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100370)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项目概况: 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机(含防爆电动机)进行维修,需维修电动机的型号:YBSD525/263-4/8G、YBSS-200、YBC3-300、YB2-4508-4等型号电动机的维修项目,预计维修工程量6000千瓦,主要维修项目如下:
1)检查定子及定子绕组等部件。
2)更换转子铁芯、鼠笼、定子绕组、轴承、附属部件或其它部位修理等。
3)机壳修复,并对防爆面进行处理等其他不完好的地方进行处理。
交(提)货地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期:维修工期为15个自然天/批;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之日
付款方式:货到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使用3个月后无问题付合同总价款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不允许支付预付款,最终结算维修费用以招标方实际维修量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具有国家煤炭协会或相关部门颁发的维修资质证书或具有500KW(电动机供电电压10KV以上电动机(含防爆电动机)制造、维修的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电动机的维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 2017年2月4日 9:00至 2017年2月10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