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函[2016]2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广发改招管代理备[2017]6号。
2.3 项目规模: (一)利州区三堆镇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建6公里配套污水管网及管网改造。 (二)利州区宝轮镇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购置垃圾转运车2辆,建垃圾池2座。 (三)金洞乡站湾村农村面源污染控制项目:新建生态田埂2000米,生态沟渠2000米,植物缓冲带3000平方米,池塘2个,农业生态污水处理系统1座。 (四)金洞乡白龙湖滨生态隔离项目:建设金洞乡白龙湖滨2公里的生态隔离带。 (五)骑马乡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改造项目:改造修复集镇污水管道及配套设施。 (六)板桥乡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改造项目:改造修复集镇污水管道及配套设施。 (七)青川县观音店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6个村建设场镇污水处理站100吨/日及对农户生活污水实施分散式处理及配套设施。 (八)湖面垃圾打捞项目:购置白龙湖垃圾打捞船5艘,及配套垃圾清运车。
2.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7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 135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2016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其它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135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 3个(0至3个) 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6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2月09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