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北部山区美丽乡村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秦工招昌字(201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受昌黎县观沧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在昌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昌黎县北部山区美丽乡村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昌黎县北部山区美丽乡村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采购设备为集中污水处理站所需设备、分散污水处理站所需设备、玻璃钢化粪池等设备,投资额约2792.80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及规模:草粮屯村、东林上村、段家店村、河西张各庄村、河东张各庄村、后营村、前两山村、樵夫山村、秦印庄村、条子峪村、王稗庄村、五里营村、西山场村、张各庄二村、张各庄三村、长峪山村、五峰山村共计17个村,集中污水处理站26座,分散污水处理站638座,玻璃钢化粪池109套。
3、供货周期:45天(日历日)。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贷款。
二、招标范围:
按要求完成昌黎县北部山区美丽乡村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维保及6年的运营维护。
三、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并具有以上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
2、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是指:自2014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农村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本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类工程业绩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简介以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到昌黎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