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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高速公路桥梁防落物网更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桥梁防落物网更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公路【2016】756号文批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桥梁防落物网更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公路【2016】756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 2017】 3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银高速河北段
2.2建设规模:
对青银高速公路K463+099、K466+530等54座严重锈蚀的桥梁防落物网进行拆除更新,共计15524平米。防落物网更新方案为:桥梁防撞护栏上方无钢扶手时,新防落物网设置于护栏顶面,采用法兰盘与防撞护栏连接;桥梁防撞护栏上方有钢扶手时,新防落物网设置于护栏侧面,采用植筋螺栓与防撞护栏连接。
2.3计划工期: 6个月。
2.4招标范围:青银高速公路桥梁防落物网更新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的报名。
4.商业信誉及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4.1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4.2近 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 2016年 1月至 2017年 1月)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 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 6日至2017年2月1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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