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银高速公路 2017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以 冀交公路 [2015]756号 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 2017】 3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2017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
1.路面病害治理工程,对青岛方向 K459+812~ K474+146、 K594+507~ K607+742、 K624+980~ K629+966、 K639+038~ K640+038、银川方向 K459+812~ K472+320路段、青岛方向 K542+923~ K566+000路段及石太互通、窦妪外互通、窦妪内互通、永安互通匝道路面,根据路面病害程度采取相应的挖补处治方案;对青岛方向存在跳车现象的 K479+460、 K484+054两座中桥两侧桥台,以及 K496+960天桥 3号墩承台处铣刨沥青路面罩面层后,采用 4.0厘米改性沥青混凝土回填调平;对连续唧浆或水损坏路段采用渗井处治;窦妪外互通 G匝道破损的混凝土面板采用 25厘米混凝土面板进行更换,破损的上基层采用 18厘米贫混凝土铺筑。对 K474+146~ K475+115下穿京九铁路段进行挖补处治。
2.大中桥桥面病害治理工程,对 K473+541清临渠大桥上行及下行方向、 K473+827中桥下行方向、 K495+046九支渠中桥上行及下行方向, K531+107西沙河大桥、 K532+010东风渠中桥、 K538+610跃进渠中桥, K463+099中桥上行及下行方向、 K544+322小漳河中桥下行方向,共 8座构造物沥青混凝土铺装层病害挖补处治。
3.标线恢复,路面病害处治完成后,将原有路面交通标线重新施划,共计 22578平方米。
2.3计划工期:4个月。
2.4监理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工程实施、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