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鄂尔多斯膜分离预处理系统高压容器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0391。
2.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采购范围: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计划编号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1 11466778 氢气缓冲罐\φ2000×16676×160\22.0MPa\16Mn(HIC)Ⅳ 1 个 1001763596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上湾
2 11466779 分离器\φ800×4561×72\22.0MPa\16Mn(HIC)Ⅳ\国产 1 个 1001763595
3 11467179 分离器集液罐\φ325×3695×35\22.0MPa\16Mn(HIC)Ⅳ 1 个 1001763593
4 11467180 叶片组合式分离器\φ800×4952×72\22.0MPa 1 个 1001763594
交货时间:2017年7月30日。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应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A1资质5年以上;
(3)除具备三类高压容器设备设计和制造资质外,还应有压力容器SAD分析设计资质、ASME U\U2资质;
(4)投标人生产制造的三类压力容器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有应用业绩;须提供近三年业绩(2012-2015)五年内制造高温高压临氢三类容器,规格φ2000×6000以上且不低于6台,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和使用单位业务部门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涉及诉讼案件;
(6)投标人须具有在石油炼化企业或煤化工行业的良好运行业绩,且无重大的使用事故和不良投诉;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3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