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7、8号机组设备与设施保洁服务项目买方为神华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神华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0393 2.招标范围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7、8号机组设备与设施保洁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物业管理、外墙清洗、保洁服务、设备保洁、空调清洗或维护; 2、 具备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具备物业管理上岗证,并提供相应社保证明;投标人配置人员至少一名安全员(需持有安全员证)和一名电梯操作证员(需持有电梯操作员证),并提供相应社保证明; 4、 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具备近三年(2014-2016)3个及以上电厂生产现场保洁服务合同业绩,且在维护期间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和人身不安全事件,安全、质量状况良好,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无安全事故证明;投标人需附合同,业主出具的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 6、 具备2013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2月06日至2017年02月13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3-01 09:00(北京时间)。




